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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热线话题—公益林相关政策

南阳市林业局 https://nyslyj.nanyang.gov.cn 发布日期:2022-08-04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8月2日,南阳市林业局三级调研员裴朝晖带队值班《行风热线》,主要介绍全市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相关工作。听众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公益林资金补偿、砍伐政策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章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根据生态保护的需要,将森林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划定为公益林。公益林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其建设、保护和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    

   个人如果想申请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可以先到所在县林业局申请,查询是否符合生态区位、地类和树种要求,待上级部门是下达新增公益林任务时由县级林业部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逐级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次年度发放补偿资金。生态区位:《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17]34号)规定七类生态区位可以区划为国家公益林:①江河源头、②江河两岸(淮河)、③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的林地、④湿地和水库周边、⑤边境地区陆路、水路接壤的国境线以内10公里的林、⑥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⑦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我市符合上述区位要求的区域为:淮河源头及两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库容3亿立方米及以上大型水库周边(平原区2公里、山区第一山脊线内)。《河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豫林补[2006]25号)分别规定五类生态区位可以区划为省级公益林:①重要河流源头、②重要河流两岸、③大中型水库周围、④水土流失区和泛风沙区、⑤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国有林场。我市流程50公里以上河流源头及两岸、6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水库周边、25度以上山区林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各国有林场均符合上述区划界定标准。

    公益林补偿资金全称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事权等级,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由中央财政支付,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由省财政支付。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林业发展改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资[2020]95号),自2021年起,国有公益林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非国有公益林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6元。

    目前,根据掌握的情况,因为各地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修缮,护林设备购置需求不同,部分县区在满足护林员工资、林区建设项目需求的基础上将剩余资金划入林权权利人补贴,各县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不同的非国有公益林补贴标准,分为11.2元、11.5元、12元三个档次,并纳入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统一安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