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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林业局行风热线话题—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

发布时间:2023-02-07 来源:南阳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您正在收听的是南阳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今天走进我们行风热线节目直播室的嘉宾是:市林业局党组成员 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方成,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王庆合,市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董建军,市退耕办副主任刘兴,森林资源管理科工程师张爱玲,机关纪委孙荣霞。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中国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各项工作,我市于2022年11月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其中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今天,我们请市林业局的嘉宾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两方面的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欢迎您在节目直播时打入热线电话。下面,请嘉宾跟听众打个招呼。

方成:主持人,您好!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恰逢今日参加行风热线直播节目,非常开心,也很有意义。今天是和大家一起共同探讨我市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欢迎热心朋友们多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主持人:方局长,很多听众朋友都不太了解是不是有水的地方都称为湿地,湿地的概念是什么?湿地保护的意义是什么?请您为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

方成:好的。首先,我想给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什么是湿地?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

湿地是地球上生物多样性丰富和生产力较高的生态系统,对人类生活至关重要。它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控制污染、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既是陆地上的天然蓄水库,又是众多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是珍稀水禽的繁殖和越冬地,40%的植物和动物物种在湿地生活或繁殖,它可以给人类提供水和食物。湿地与人类息息相关,是人类拥有的宝贵资源,因此湿地被称为“生命的摇篮”、“地球之肾”和“鸟类的乐园”。迄今为止,世界上近90%的湿地已经退化或丧失。 我们失去湿地的速度是森林的三倍。如今,迫切地需要提高人类对湿地的认识,以阻止和扭转湿地的迅速丧失,并鼓励采取行动,恢复和保护这些重要的生态系统。

二、主持人:刚才方局长说今天是“世界湿地日”,能不能给我们讲讲“世界湿地日”的由来?

每年的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 。这是湿地国际联盟组织于1996年3月确定的。从1997年开始,世界各国在这一天都举行不同形式的活动来宣传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1971年2月2日,历时8年之久的一个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球湿地的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在伊朗拉姆萨尔签署。为了纪念这一壮举并提高公众的湿地意识,1996年10月《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年起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并每年都确定一个不同的主题。利用这一天,政府机构组织和公民采取各种活动来提高公众对湿地价值和效益的认识,从而更好地保护湿地。

今天是第27个“世界湿地日”,主题是“湿地修复”,强调修复丧失、退化湿地迫在眉睫,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并采取措施,修复退化湿地。为此,我们将举办一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事业,提升湿地保护意识,开创全社会共同保护湿地新局面。

三、主持人:看来湿地对我们来说真的是非常重要啊,不仅是水源、净化器,更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请您为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近几年在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方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局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林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扎实推动自然保护地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南阳市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市林业局被授予“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内乡宝天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此设立森林生态观测定位站,是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的重要基地,2019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被评为“全国野生动物保护先进集体”。

近几年,我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和湿地公园建设累计投入资金4.2亿元,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唐河友兰国家湿地公园、淅川丹阳湖国家湿地公园、邓州湍河国家湿地公园、社旗县赵河省级湿地公园和方城县赵河省级湿地公园等6处完成建设任务,通过省和国家验收,成功授牌;桐柏淮河源省级湿地公园、镇平赵河省级湿地公园、唐河石柱山省级森林公园规划申报成功获得建设批复,截止目前,全市共批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0处(国家级4处、省级6处),面积190.88万亩,湿地保护面积113.17万亩,湿地保护率达59.29%,为我市筑牢生态保护安全屏障,保护生物多样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据调查统计,我市现记录到的高等植物有3200多种,鸟类286种,兽类62种、两栖类动物45种、分别占全省的80%、71%、86%、73%,通过水鸟资源监测记录鸟类数量22885只,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3种,重点保护水鸟3种(白鹤、中华秋沙鸭、黑鹳);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3种,重点保护水鸟5种(小天鹅、鸳鸯、白秋沙鸭、鹮嘴鹬、白琵鹭);河南省重点保护物种3种,南阳市新纪录1种。野生维管植物2708种,包含有国家Ⅰ级重点保护植物有红豆杉、普陀鹅耳枥、曲茎石斛等,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马蹄香、连香树、天竺桂、水曲柳等;省级69种;珍稀濒危植物84种。

四、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呢?请董建军主任给我们介绍一下。

董建军: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走向法治化。

我国湿地分布广、面积大,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全国湿地总面积为8.01亿亩,湿地资源的丰富度和独特性在全球具有重要地位。虽然我国湿地保护成效显著,但由于长期以来对湿地的定义范围和功能价值认识不到位,导致破坏湿地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湿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从国家层面出台一部湿地保护的上位法,既有现实需要也有实践基础。

《湿地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立法实践,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的根本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要的有力举措。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标志着湿地保护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立法对系统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五、主持人:《湿地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董建军:《湿地保护法》包括总则、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共7章65条。总则里包含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湿地定义、保护原则、管理体制;第二章湿地资源管理包含国家建立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制度、国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第三章湿地保护与利用指出从事湿地开发相关产业的要求,明确了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第四章湿地修复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责任;第五章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第六章界定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七章明确了制定湿地保护办法的主体和法律实施时间。

六、主持人:关于湿地利用方面有何要求?

董建军:明确要求在湿地范围内从事旅游、种植、畜牧、水产养殖、航运等利用活动,应当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并采取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适度控制种植养殖等湿地利用规模。并对重要湿地周边的产业布局和绿色发展提出了要求。

七、主持人:《湿地保护法》对湿地保护和修复有何要求?

董建军:明确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需要,依法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者自然公园;明确了破坏湿地的禁止行为和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了水行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湿地保护、修复、管理职责和措施;规范了湿地修复原则、责任主体、修复方案及措施等;对红树林湿地和泥炭沼泽湿地的保护和修复作出特别规定。

八、主持人:《湿地保护法》里提到的“三个不得”“十五项禁止”具体内容是什么?

董建军:“三个不得”指:一是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三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十五项禁止”指: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

禁止下列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一)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

(二)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

(三)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四)过度放牧或者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过度施肥、投药、投放饵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

(五)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禁止在以水鸟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重要栖息地从事捕鱼、挖捕底栖生物、捡拾鸟蛋、破坏鸟巢等危及水鸟生存、繁衍的活动。开展观鸟、科学研究以及科普活动等应当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影响鸟类正常觅食和繁殖。

禁止向湿地引进和放生外来物种,确需引进的应当进行科学评估,并依法取得批准。

禁止占用红树林湿地。

禁止在红树林湿地挖塘。

禁止采伐、采挖、移植红树林或者过度采摘红树林种子。

禁止投放、种植危害红树林生长的物种。

禁止在泥炭沼泽湿地开采泥炭或者擅自开采地下水。

禁止将泥炭沼泽湿地蓄水向外排放,因防灾减灾需要的除外。

禁止违法占用耕地等建设人工湿地。

九、《湿地保护法》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有何规定?侵占、破坏湿地如何处罚?

董建军:湿地保护法对湿地执法主体、检查措施及行政相对人的配合义务等作出规定。建立了湿地保护的约谈制度,将湿地保护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综合绩效评价内容。明确了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和违法主体直接破坏湿地的法律责任。

湿地保护法明确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也更加注重湿地的生态价值。在设置处罚标准时,不仅充分考量了湿地资源的实物价值,也更加注重湿地的生态价值,处罚标准更加严厉,如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湿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复湿地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按照违法占用湿地的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亩地最高处罚可达660多万元。

十、主持人: 白河是距离我们市民朋友最近的城市湿地公园,有不少市民经常能看到有鸟类在河域活动,请王庆合站长给我们讲一讲现在白河区域生活栖息的鸟类一般都有哪些?

王庆合:据不完全的观测统计,白河城区段,目前主要是:鹭类有大白鹭、小白鹭、苍鹭,雁鸭类有斑嘴鸭、赤麻鸭、绿头鸭。秧鸡类有小䴙䴘(piti) 、池鹭、夜鹭、大麻鳽(jian)、黑水鸡、骨顶鸡(白骨顶)还有少量的白琵鹭、鸬鹚、鸳鸯,等总共有30多种。数量多的时间,聚集有数千只。去年在白河四坝附近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疣鼻天鹅和棉凫(fu),越来越多的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来到南阳安家、越冬也充分证明了我市近几年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

十一、主持人:野生动物保护最近几年经常进入我们的视野,我们听过大熊猫,听过东北虎,听过丹顶鹤,可能也去过很多大型动物园或动物主题公园,那我们究竟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王庆合: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发展对外关系、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野生动物是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环节。野生动物、植物与周围的各种生物组成了食物链,只有食物链平衡,才能保证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二是野生动物是很多疾病的传播者。野生动物与人类共患的疾病众多,如狂犬病、结核病、鼠疫等,还有许多还没发现的病原体。如果人类与野生动物经常接触,栖息地交叉越来越多,那人畜共患病有可能通过动物传播给人类;三是野生动物有很高的科研价值。在动物学、进化学、生态学、遗传学、现代医学、仿生学、航天学等学科领域里野生动物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我国驯养繁殖的数万只食蟹猴和猕猴,绝大多数都被用作实验动物或用来生产抗病防病的疫苗。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动物园以及博物馆收藏、陈列或展出濒危动物的标本,对科研教学、宣传教育、执法活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野生动物是文明发展的试金石。文明的发展与自然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需要保护野生动物,不违法捕杀野生动物,可以培养我们尊重生命、热爱自然、喜欢动物的价值观,对提升社会生态文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十二、主持人:野生动物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真是不可小觑,但是由于人类的活动范围的扩大,环境的污染,很多野生动物已成为濒危动物,那什么是濒危动物呢,目前有多少种?

王庆合:濒危动物是指所有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或受到人类活动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从广义上讲,濒危动物泛指珍贵、濒危或稀有的野生动物。从野生动物管理学角度讲,濒危动物是指《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动物,以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我国是濒危动物分布大国。据不完全统计,仅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原产于中国的濒危动物有120多种(指原产地在中国的物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257种,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鸟类、两栖爬行类和鱼类有400种,列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还有成百上千种。2021年2月5日,我国最新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共有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得益于近年的保护行动很多动物喜提“降级”,大熊猫的受威胁程度等级由“濒危”降为“易危”,朱鹮由“极危”降为“濒危”相比较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保护动物的降级,那些灭绝边缘的物种更加值得我们关注和保护。随着过度捕猎,栖息地被破坏,气候变化等原因地球上平均不到两年就有一种野生动物灭绝,拯救珍稀动物也是对人类的一种救赎。

十三、主持人: 我们南阳地处河南省西南部,豫鄂陕三省交界处,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和渠首所在地,生物物种极其丰富。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我们市都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王庆合: 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的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理念,不断加强保护力度,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是持续扩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爱鸟周”、“世界地球日”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秘境之眼》“点赞”等主题活动,组织各县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市民展示我市在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工作成效。举办“生态南阳 鸟类天堂”摄影大赛,收集作品2000余幅(组),评出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10名、优秀奖60名;4月14日,举行了摄影大赛颁奖暨获奖作品开展仪式,现场展出获奖作品近80幅。;开展线上宣传,借助“抖音”“微信短视频”等网络媒体开展宣传报道,阅读点击量达25万余次;发放海报、倡议书、宣传页等3万余份,解答群众现场咨询1600余次;开展“生态道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到中小学校为小朋友们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普及法律知识;展示宣传版面及横幅550块(条);出动宣传车辆100余次;赠送《千手千鸟》图书600本;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600余次,呼吁更多民众参与到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当中,营造了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积极开展救护。指导各县市区依托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候鸟迁徙停歇地以及越冬地,设立救护站点,完善基础设施,配备专业救护人员,设置全面禁止投食和补饲的警示标示,避免人为因素致使鸟类滞留或延期迁徙,同时向社会公布涉野生动物违法线索举报、救助电话,完善全市野生动物救护体系。2022年接听处理救助电话120余起,全市共救助野生动物483余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23只,包括红腹锦鸡、鸳鸯、雀鹰等,“三有”动物361只,包括斑头雁、白鹭、赤麻鸭等,组织放生活动2次。

三是设立各级各类监测站点,完善监测体系。结合林长制网格化管理机制,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管理范围,利用视频监控、红外监测和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实现“天空地一体化”常态监管,发挥好“一林一员”管护作用,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重点保护区域的常态化监测巡护和资源管理。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国家级、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8个,初步形成监测网络,将日常监测与固定监测相结合,组织人员适时监测非洲猪瘟、鸟类迁徙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情况,建立健全疫源疫病监测档案,落实野生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保障信息畅通;在南阳白河湿地、桐柏高乐山保护区、内乡湍河湿地保护区、内乡宝天曼保护区等4地设立市级野生动植物科研监测站点,完善全市野生动植物监测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四是加强人工驯养繁育场所监管,规范经营利用行为。根据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林业行业技术规范,严格管理全市人工繁育行为。对于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核进行严格把关,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野生动物养殖场,开展随机进行核查,所有材料建档规范存放。不定期排查猛兽类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观赏展示场所的安全隐患,明确要求猕猴养殖场定期进行结核病病毒检测,对不符合规定的立即责令整改。

五是联合多部门联动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按照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为主的“清风行动”,全链条打击违法犯罪,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活动,切实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长江禁渔等成果。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443人/次,执法车辆410台/次,监督检查栖息地、经营利用等各类场所1131处,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50起,处理违法人员80人,收缴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970(头、只、尾、件),非法猎具渔具316(个、张、台),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

下一步,我们要抢抓机遇、发挥优势,乘着南阳市高质量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东风,借助林长制这个有力抓手认真抓好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严格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管控,搞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传,全面提升保护水平,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局面。

十四、主持人: 我们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一部专门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而制定的法规。去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新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请王站长给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相关背景以及修订后的新法有哪些地方是和我们老百姓关系比较密切的?

王庆合: 好的。我们都知道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一次修正;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2016年7月2日第一次修订;2018年10月26日第三次修正;2022年12月30日第二次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新法在如何处理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随意放生问题如何引导规范?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等问题上都进行了明确。

首先新法进一步强调了“保护”是立法的总基调,文中很多处明确写上“保护”字样,不管是从事科学研究、人工繁育活动,还是培育公民保护意识和公益事业,都以保护作为主要前提,甚至在依法行政的主管部门前面也加上了“保护”两个字。新法制定了更多法律条款来鼓励和规定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和义务,支持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促进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

其次新法的一大亮点是强调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从广义上说,野生动物栖息地是指野生动物生存、繁衍的特定区域,是野生动物生存、繁衍活动所必需的空间场所。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是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其种群生存繁衍最基本的要求。原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个体和种群关注得较多,新法专门将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并设定多项条款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禁止或限制在自然保护区域、重要的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迁徙洄游通道建设项目,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同时新提出对原产我国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遗传资源进行重点保护,建立国家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基因库。

再次,新法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个野生动物物种或区域种群的丧失,特别是自然生态系统中关键物种的灭绝,不仅将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影响生态功能的发挥,还可能产生连锁效应,导致灾难性影响。新法规定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根据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受威胁程度以及栖息地状况,制定出了科学的保护策略。

近年来,一些地方存在将购买、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随意放生到野外的现象,危害生态系统,也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民间放生活动反映出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愿望,但这类活动大多没有按法定程序进行科学论证,出现很多乱象:未经批准,随意放生野生动物;放生非原产我国的外来物种;将未经检疫或是伤病的野生动物放生野外。看似在放生野生动物,在做善事,但实际上是在伤害野生动物个体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新法对随意放生野生动物出台了明确的处罚责任。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野生动物的放归或是放生,不管是科学研究需要,还是民间公益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对于科学研究和拯救濒危物种的放归活动,新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比如将人工圈养的大熊猫、朱鹮放归到野外,这是一种科学意义上的放归活动。民间开展野外放生,首先应研究制定科学的放生方案,其次要考虑气候、环境,选择适合的地点,第三要判定被放生野生动物的健康状况。应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专业救护机构指导下开展放生活动。

新法还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出了完善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野生动物管理制度。规定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了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进行了有效衔接,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法律保障。

十五、主持人:近几年,在我市一些山区存在野猪等野生动物吃老百姓庄稼、甚至伤人的事件发生,针对这个问题,有什么应对措施吗?我们是怎么开展工作的,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王庆合: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的调控措施。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法规定: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同时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二是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是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新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2022年,我市把野猪致害防控作为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西峡县、淅川县、桐柏县作为全省野猪猎捕试点县,政府统一组织,林业部门牵头推动,多部门分工协作,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全市共猎捕野猪314头,办理猎捕证318本,淅川县开展了野猪致害保险赔付的探索工作。总结经验和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们将野猪危害防控摆到事关生态平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纳入各地林长制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政府于去年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全市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西峡县、淅川县、桐柏县均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林业、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野猪猎捕实施方案。

二是积极探索猎捕方法。西峡县、淅川县、桐柏县,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猎枪猎捕、笼捕、围栏诱捕等猎捕方式,或依托本地有猎捕经验的农户、护林员、退役军人等组建专业猎捕队集中猎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西峡县以乡镇为单位,每个受灾乡镇组织15人的专业猎捕队,成员以民兵、护林员为主,持《狩猎证》上岗,猎捕成效显著。淅川县依托猎犬养殖场,采取猎犬和人力配合的方式进行猎捕,效果也很好。并规定持有营业执照、具备猎捕条件及经验的猎犬养殖场向县林业局提出猎捕申请,签订猎捕协议,经林业部门审核,依法办理狩猎证后,方可开展猎捕活动。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林业局要求各地加强猎捕管理,针对性地开展猎捕技能、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淅川县林业局对野猪猎捕过程全程监督,组织有猎捕经验及资质的猎犬养殖场持《猎捕证》开展猎捕活动,并签订猎捕协议,明确猎获物由县林业局牵头处置,严禁私自食用或出售。西峡县要求各专业捕猎队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猎捕情况,建立图片、文字档案;猎捕过程中严禁使用陷阱、夹套、电网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捕猎方法;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科学无害化处置猎获野猪。桐柏县为猎捕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签订了安全承诺书。

四是争取财政支持,保障防控经费。西峡县为保障猎捕经费,除省局补助7.5万元资金以外,县财政又拿出36.5万元,确保了猎捕工作顺利开展。明确猎获野猪成体每头补助800元,幼体每头补助500元。淅川县为激励民间猎捕组织猎捕野猪,规定猎捕野猪达到50斤以上的,每头奖励500元;该县还积极探索野猪致害保险赔付制度,去年为全县缴纳保费20万元,今年计划投保60万元。

2023年,我们将坚决落实国家、省相关部署,进一步完善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种群调控等防控工作,确保今年野猪猎捕工作进展顺利,尽全力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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