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充分发挥林长落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头雁效应”,以“林长制”促“林长治”。自3月24日县总林长会议召开以来,17名乡镇(街道)分包县级林长相继到责任区域开展巡林工作。
各县级林长对各自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科学绿化、林果产业发展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实地巡查,详细了解各项林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一是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职责,坚定不移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形成“树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资源管护格局。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进一步压紧压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全力做好火源管控、巡护巡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护林员培训等各项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三是发展好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等新业态,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并驾齐驱、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