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淅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县级林长马婉珍带队到县林业局,专题调研“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及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县林长办林长制文化长廊建设、工作档案规范管理等情况,听取县林业局关于“林长+检察长”机制运行、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汇报,了解当前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马婉珍指出,淅川区位特殊、生态功能特殊、保护责任特殊,做好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全县检察机关与林业部门要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总抓手,锚定水清民富县强美丽淅川建设目标,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植绿、护绿、管绿”一体推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筑牢森林资源安全屏障。
马婉珍强调,“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深化林长制改革、协同守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抓手,县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扛起司法保护责任,以“检察蓝”全力守护“生态绿”。一要深化部门协作,持续完善“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秉持生态检察、绿色检察理念,加强与林业、湿地、生态环境、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彰显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制度优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介入相关案件调查,督促责任主体依法履职,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有效修复,集中连片打造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区。三要强化法治宣传,结合典型办案案例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活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群众深刻认识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片群众”的良好效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凝聚生态保护强大合力,为“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筑牢坚实生态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