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旗县第二中学一名七年级学生在小区内发现一只行动困难、无法飞行的鸟类,随即联系县林业局。接报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其翅膀存在轻微伤情。目前,该红隼已在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得到妥善养护,待其完全康复后,将择机放归自然。
此次成功救助,是社旗县持续深化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不断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的有力印证。该中学生主动救助保护动物的行为,充分展现了新时代青少年良好的生态文明素养和责任担当。
近年来,社旗县林业局多措并举,通过专题讲座、科普展览、校园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显著增强,形成了“发现即报、主动救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下一步,社旗县将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深化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守护野生生物资源的浓厚氛围,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美丽社旗贡献力量。

